深圳结婚登记流程全攻略
深圳市户籍居民 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双方都不是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能在深圳市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深圳 结婚登记 流程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罗湖区:深圳市太宁路 73 号罗湖区福利中心大厦 3 楼
电话 25608603、25608873、16867200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30; 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 3 张大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登记(交纳工本费 9 元、发证)。(整个程序约 30 分钟)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宝安区民政局内
电话 27788794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 3 张大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龙岗区: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 5 楼
电话 28948033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 3 张大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福田区:深圳市福民路 123 号福田区委、区政府院内
电话 82928049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 3 张大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康园路民政公寓一楼
电话:26665618、16867922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30; 周五及每月末最后一天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 3 张大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盐田区:盐田区沙头角径口村 63 号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楼
电话 25360555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30; 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 3 张大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华侨、出国人员与深圳市户籍居民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 (领) 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 (领) 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外国人与深圳市户籍居民登记所需资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原件及复印件) 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结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 (领) 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 (领) 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 (领) 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必需有中文译本,翻译费当事人自理)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台湾居民与深圳市户籍居民登记所需资料: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原件及复印件) 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 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 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香港居民与深圳市户籍居民登记所需资料:
一、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之澳门居民与深圳市户籍居民登记所需资料: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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